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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国税稽[2002]33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2-05-15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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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5-1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2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本市的具体意见另行下发。

    特此通知。

    附件:《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二年五月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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