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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市国税发[1997]46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陕西 发布日期 1997-12-28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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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12-2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市国税各分局、县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102号《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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