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常见问题
法规库
课程安排
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认定第十二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交安委办函〔2015〕8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5-02-27
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认定第十二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15-02-2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
字体 :
[ 大 ]
[ 中 ]
[ 小 ]
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要求,经自评、申请、受理、考评、审核、公示等程序,现认定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客运第二分公司等单位为第十二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自2015年2月28日起至2018年2月27日。
附件:第十二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名单
交通运输部安委办
2015年2月27日
附件: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第十二批)名单.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