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涉税举报专用电话号码96069和96066的函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3 |
有效与否 | 辽宁 | 发布日期 | 2002-06-03 |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为方便广大公民及社会各界人士举报各种涉税违法行为,建立广泛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进一步打击涉税违法活动,净化税收环境,整顿税收秩序,我局于1998年与原辽宁省电信管理局联合开通了地方税收涉税举报电话16066(各市地方税务局)和16069(省地方税务局)。涉税举报电话便捷、快速,已成为广大公民举报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保证举报涉税违法行为工作连续性,根据你局统一安排,我局特申请新的涉税举报电话专用号码,号码分别拟为“96066”(各市地方税务局)和“96069”(省地方税务局);同时鉴于举报电话的社会公益性,申请免除相关费用。
如无不妥,请于6月10日前将新号码投入我省各级地税机关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