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过程中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1]41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1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1-06-0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过程中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

null

发布日期:2001-06-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改制承受房地产申请免征契税的请示》京地税地[2001]28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组建过程中承受原北京矿物局及其所属企业、原北京市煤炭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房屋产权,属于企业新设合并中的资产划转,不是房屋产权交易行为,不征契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