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常见问题
法规库
课程安排
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市)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云国税函[2001]418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云南
发布日期
2001-07-08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市)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1-07-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
字体 :
[ 大 ]
[ 中 ]
[ 小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市)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管理费问题的批复》(回税函[2001]3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经有关部门批准,新成立的地(市)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的开办费,按照当地平均费用水平确定,首先用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开支,其开支不足的部分,经省国税局专项审批后,可分摊至所辖的基层信用社,并在税前扣除。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