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洋浦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输送原水税收政策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琼国税函[1999]34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海南 | 发布日期 | 1999-06-15 |
洋浦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洋浦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输送原水税收政策问题的请示》(浦国税字[1999]018号)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批复如下:洋浦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从松涛水库直接向用户输送原水,未经过任何加工,是引水工程输送的原水,属免税货物范围,免征增值税。
此复。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