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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停止沈阳代办处专利受理和收费业务公告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第56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7-02-28

停止沈阳代办处专利受理和收费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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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02-2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中国专利局决定,自1997年2月28日起,停止沈阳代办处专利受理和收费业务,进行整顿。请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专利事务所自1997年2月28日起,直接将申请文件、中间文件寄交中国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受理处,各种专利费用直接汇缴中国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费用管理处。

特此公告。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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