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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内贸易部、冶金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内贸政体法联字[1995]第46号
法规类型 工商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5-07-26

国内贸易部、冶金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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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5-07-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国内贸易部、冶金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资厅(局、集团总公司)、冶金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法规的要求,决定废止1988年11月16日物资部、冶金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四种短缺钢材实行专营的实施办法》([1988]物办字235号)和1989年6月16日物资部、冶金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四种短缺钢材实行专营的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1989]物黑色字198号),请予执行。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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