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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地产地销货物增值税政策的复函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琼国税函[1999]20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海南 发布日期 1999-04-26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地产地销货物增值税政策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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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04-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海洋石油化学公司筹建处:

    你处转来《关于以东方气田在海南注册公司享受产品地产地销免增值税的请示》(海油化筹[1999]1号)收悉。关于你公司产品增值税有关政策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的税收优惠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南岛内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岛内市场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因此,你公司产品如符合上述规定范围,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复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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