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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天然气增值税预征税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2]73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重庆 发布日期 2002-04-24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天然气增值税预征税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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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4-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天然气增值税预征税额的指示,并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同意,决定对天然气增值税开采和净化环节预征税额作如下调整:

    一、天然气开采环节预征税额由7元/干立方米调整为15元/千立方米。

    二、天然气净化加工环节预征税额由4.5元/千立方米调整为6元/千立方米。

    调整天然气增值税预征税额时间,从2002年5月1日起执行(税款所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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