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H股的六户上市公司汇兑损益特案处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地税企[1995]266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1995-05-15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H股的六户上市公司汇兑损益特案处理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5-05-1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朝阳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1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H股的六户上市公司汇兑损益特案处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六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H股的六户上市公司汇兑损益特案处理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5]144号

安徽、云南、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北京、上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证监会及有关企业反映,1993年在香港发行H股的六户股份公司,在外汇体制改革后,其发行股票所筹外汇产生的汇兑损益,在五年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有实际困难。为支持其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六户股份公司在香港发行股票所筹外汇产生的汇兑净收益,比照外商投资企业的处理办法进行特案处理。即,企业可选择五年内按直线法平均摊销,或者逐年弥补年度亏损,余额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收益。

    附件:六户股份公司名单

    一九九五年四月六日

    附件

    六户股份公司名单

    1.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3.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4.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5.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6.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