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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公布2014年第七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建标造函[2014]109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4-07-31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公布2014年第七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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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7-3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名单以及需整改的1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14年第七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2.整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4年7月3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附件下载:
    1、
    2、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名单以及需整改的1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14年第七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2.整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4年7月3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附件下载:
      1、
      2、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名单以及需整改的1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14年第七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2.整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4年7月3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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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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