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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额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国家机关房改字[1999]149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9-09-09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额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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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09-0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房改办:
  为解决职工购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满足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经研究决定,调整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额度,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0年6月30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申请贷款,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40万元(含),同时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且不受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的限制;2000年7月1日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申请贷款,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另行确定。
  二、购买房改房申请贷款,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90%,不受住房公积金存款的限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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