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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辽地税函[2002]394号
法规类型 100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辽宁 发布日期 2002-12-30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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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12-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的批复》(国税函[2002]1037号)转发结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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