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2]120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0
有效与否 湖北 发布日期 2002-12-26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2-12-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812号)的规定,现将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宠物饲料产品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应按照饲料产品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