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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共电汽车公司防暑降温费标准的函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财工[1997]2042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1997-11-13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共电汽车公司防暑降温费标准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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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11-1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市公交总公司:

    你总公司《关于调整公共电汽车防暑降温费标准的请示》收悉。考虑到你公司所属电汽车公司一线人员多,工作条件比较艰苦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不增加财政补贴指标的前提下,从1997年起将防暑降温费标准由100元/人.年调整到180元/人.年。

    长途汽车公司可比照上述标准执行。

    特此函复。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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