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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继续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新国税流字[1998]12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新疆
发布日期
1998-03-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继续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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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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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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