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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1999]14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1999-08-03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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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08-0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抓紧时间,摸清本《通知》附件所列转制的科研机构在本地分布情况,督促其及时办理有关涉税事项,并做好征管范围的交接工作。对转制的科研机构应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务必按规定的纳税地点和预算级次分别入库。以上请一并贯彻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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