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制发“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京财外[1992]2248号 |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23 |
有效与否 | 北京 | 发布日期 | 1992-11-23 |
市属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属各大专院校:
现将财政部、外交部(92)财外字第1100号制发《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市财政局。
附件:财政部外交部制发《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