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办理自治区本级防洪保安费缴纳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南国税发[1997]195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西 发布日期 1997-06-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办理自治区本级防洪保安费缴纳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7-06-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分局、县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办理自治区本级防洪保安费缴纳的通知》(桂财农事字[1997]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