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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开计划内免税出口卷烟口岸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0]17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0-03-0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开计划内免税出口卷烟口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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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0-03-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青岛、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请求增开免税计划内出口卷烟口岸的函》(国烟办[1999]870号、国烟办[2000]29号)称,为降低卷烟出口成本,进一步扩大卷烟出口,根据目前卷烟出口业务发展的需要,深圳烟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山东进出口公司等企业要求增开土尔尕特、青岛等口岸为计划内免税出口卷烟口岸。为此,经商海关总署同意,总局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增开土尔尕特、青岛两个口岸为计划内免税出口卷烟口岸,请你们按照现行法规办理有关计划内免税出口卷烟的免税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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