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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成地税函发[1997]87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四川 发布日期 1997-06-24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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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06-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现将《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对按市政府规定交纳的主要副食品调控基金,暂允许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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