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商业银行所得税计缴及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重国税发[1997]65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09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1997-02-16 |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商业银行所得税计缴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财税字[1996]1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商业银行所得税计缴及有关问题的复函
1996年12月25日财税字[1996]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