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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中有关条款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2]331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2-08-0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中有关条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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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8-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中有关条款的通知》(国税函[2002]607号)转发给你们。

    省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税流(1995)103号)要求报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情况统计表》自2002年3季度不再报送。

    请依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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