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财政部关于集体商业企业批发调拨肉禽蛋等商品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财税字[1986]第350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17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1986-12-21 |
根据我部(85)财税字第238号通知的规定,对国营商业企业批发调拨肉、禽、蛋、水产品、蔬菜、鲜果的业务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据反映,不少集体商业企业也经营上述商品,为了贯彻公平税负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从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对集体商业企业批发调拨肉、禽、蛋、水产品、蔬菜、鲜果的业务收入,也暂免征收批发环节营业税。
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