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交通规费缴纳税费问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琼府办明电[1995]87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海南 | 发布日期 | 1995-12-19 |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了积极筹措我省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就我省交通规费缴纳税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交通规费属于省级主管部门统收统支的资金,由省财税部门对省级法人统一征收税费。
二、市、县、自治县的财税部门立即停止征收交通规费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