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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自2018年5月1日起,河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颁布单位 103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8-04-26

自2018年5月1日起,河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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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

  河北省自2018年5月1日起,按上述公告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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