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五批)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粤财法[2002]65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2-09-04 |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五批)的通知》(财税[2002]1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