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计算缴纳方法问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内财税字[1994]950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22 |
有效与否 | 内蒙古 | 发布日期 | 1994-11-29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处(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73号《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计算缴纳方法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二连石油勘探技术开发公司增值税的计算缴纳方法,因其从事开采的油田不属于跨省油气田,其应纳增值税,仍应按增值税法的一般规定计算,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