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065号“关于印花税违章 处罚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周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