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财税[1998]32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1998-05-24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8-05-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1998年4月9日财税字[1998]33号)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