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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国家股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1999]193号
法规类型 100105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河南 发布日期 1999-11-07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国家股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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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11-0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国家股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672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国家股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郑州百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免交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申请〉的审核意见的报告》(沪地税地[1999]65号)收悉。现就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郑州百文”)国家股股权无偿转让行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通知如下:

    经审核,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持有的“郑州百文”2887.7869万股(占总股本的14.62%)的国家股股权无偿转让给郑州百文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豫政文[1999]201号),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4号)第一条规定的范围。因此,对“郑州百文”国家股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涉及的转让方与受让方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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