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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免征广西边境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桂财税字[1997]7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西
发布日期
1997-03-1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免征广西边境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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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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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防城港市成立后,原防城各族自治县已撤销的实际情况,对防城港市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107号文的免税范围仅限于防城区相东兴市。希一并知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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