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部门查出偷税税款应如何缴库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鲁地税发[1999]19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山东 | 发布日期 | 1999-12-27 |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部门查出偷税税款应如何缴库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6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除审计部门以外,其他监督、检查部门查出的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而应补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均应比照本通知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