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沙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批复的通知[失效]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深地税发[1997]88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1997-02-25 |
各分局(不发涉外检查分局):
现将国税函[1997]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沙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如有类似的业务问题,可比照该批复中的有关规定处理。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