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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晚稻农业税计税价格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湘财农税函字[1999]7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湖南 发布日期 1999-11-24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晚稻农业税计税价格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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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11-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州财政局:

    为做好晚稻收购特别是优质稻收购工作,根据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精,今年晚稻收购价(指导价)为58元/百斤,市州和毗邻外省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

    据此,为做好晚稻的农业税征收入库工作,对原定晚籼稻计税价格58元/百斤,省里不作统一调整,各市州可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行掌握晚稻的农业税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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