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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颁布单位 151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9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12-05-30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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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5-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201111日后按照原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在财税[2012]27号文件所称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公布前,凡符合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可依照原认定管理办法申请享受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在《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公布后,按新认定管理办法执行。对已按原认定管理办法享受优惠并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若不符合新认定管理办法条件的,应在履行相关程序后,重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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