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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对单位和个人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后规定入库级次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87]财预字8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1987-02-12

关于对单位和个人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后规定入库级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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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87-02-1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财政、税务各分局、各区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根据市政府京政发〔1986〕165号通知,现将我市征收一九八七年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入库级次规定如下:

    一、对中央单位和市属单位(包括集体企业)交纳的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作为市级收入,缴入市库。

    二、对区、县属单位和个人交纳的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作为区、县级收入,缴入区、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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