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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1]264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云南 发布日期 2001-11-04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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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11-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1]165号)转发给你们,对于良种棉加工厂和纺织企业2001年7月1日以后至文到之前直接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棉花已按10%计算抵扣了进项税的,可按本通知规定补提进项税在以后的销项税中给予抵扣。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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