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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关于对军队车辆征免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税字[1987]34号
法规类型 车船税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87-03-06

财政部关于对军队车辆征免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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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87-03-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现对军队车辆征免车船使用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挂军用牌照的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

    二、挂地方牌照的车辆,按规定征收车船使用税。

    三、在征收军队车船使用税的工作中,有关报表、资料应妥善保管,注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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