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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546号、国税外函[1997]61号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青地税四[1997]3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山东 发布日期 1997-12-16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546号、国税外函[1997]61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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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12-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属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井物产(株)大连事物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奖金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的奖金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外函[1997]61号),一并转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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