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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8-04-18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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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1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3〕3号)、《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7〕10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8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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