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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1998]17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四川 发布日期 1998-06-15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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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6-1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86号)转发你们。

    本通知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86号)转发你们。

    本通知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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