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决定》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渝地税发[1998]5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1998-01-08 |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中共重庆市委、市府渝委发[1997]40号《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决定》转发你们,诸一并遵照执行。
投资方向调节税适用零税率范围的是指扩建粮店、肉店、菜店的建设投资。
附件: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决定(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