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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云地税发[1997]34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云南 发布日期 1997-11-05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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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11-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1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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