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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予部分地区省林业生态市县称号的批复
颁布单位 151 发文文号 粤府函〔2014〕71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14-04-04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予部分地区省林业生态市县称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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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4-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省林业厅:

粤林〔201419号请示收悉。同意授予江门市、清远市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称号,授予龙川县、普宁市广东省林业 生态县称号。请你厅督促指导上述地区努力巩固和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等指标水平,增强森林碳汇工作成效,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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