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工附业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京财地税字[1995]986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北京 | 发布日期 | 1995-05-31 |
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燕山支局、市地税局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工附业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2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工附业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