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记载事项变更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0 发文文号 闽财购〔2014〕24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福建 发布日期 2014-06-29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记载事项变更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14-06-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

证书记载事项变更的通知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记载事项的申报材料悉。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6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记载事项变更:机构地址由“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9号贤南商厦9404室”变更为“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三层”。请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福建省财政厅

2014年6月26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