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国家税务局:
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税收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辽国税征[1998]107号)转发给你们,请在清查漏征漏管户工作中遵照执行。